标题 | 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街道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开展辖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3.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4.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特种作业,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6.户籍在海珠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或视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2.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晓港中马路147号)三楼党政办,联系人:邓小姐、曾小姐,联系电话:66218817、66218811。 3.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计生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由街道根据报名情况结合人岗相适性进行筛选,统一组织面试。 2.面试时间:电话通知到个人。 3.面试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四、体检 体检由本人自行前往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 五、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 六、确定人选 政审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七、聘用 确认录用者,街道将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参照政府雇员标准:税前工资约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街道办事处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购买公积金。 海珠区昌岗街道党政办 2016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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