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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待遇与管理     1、岗位     石马镇财务代理中心2名;     石马镇计生服务站1名;     2、待遇     工资按博山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3、人员管理     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派往石马镇政府,由石马镇政府统一管理和调配。     试用期为1个月,每二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3、具有博山区常住户口,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熟悉Word、Excel等计算机应用;     5、财务代理中心报名者要求持有会计证;计生服务站报名者要求持有C1驾驶证;     三、报名及录用     有意者请于2016年4月12日下午5点前(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毕业证、会计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扫描件要求为jpg格式,不得打包压缩,每个文件限制在1M以内)、报名表(报名表文件名为报名者姓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mzp@stuedu.org进行网上报名。邮件不得重复发送!     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依据相关资料进行初选,择优测试考核,择优录用。     其他未尽事宜,以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联系电话:0533-4258158     报名表见附件。     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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