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绵阳市游仙区2016年广电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广电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游仙区人民政府批准,绵阳市人社局同意,我区广电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播音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游仙政务网http://youxian.my.gov.cn/发布):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 电视播音员2名:男性1名,女性1名。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18-26周岁(1990年4月9日以后1998年4月9日以前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品貌端庄,形象气质好,举止大方。 2.普通话达到从事电视播音主持专业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一级乙等证书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4.从事过电视播音主持工作2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8.报名时为本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至4月17日(上午09:00到11:50,下午13:30-17:0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开股(绵阳市经开区南段五里梁611,咨询电话:0816-5037178)。 (二)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下载或在报名现场领取),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本人简历、普通话等级证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须同时具备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因各种原因不能现场报名的,可以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和上述各类证件、本人照片扫描后一并发至邮箱:66811245@qq.com。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 (一)根据艺术类电视播音员岗位的特点,考试按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计算; (二)报考者经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开股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28日(上午09:00到11:50,下午13:30-17:00,周末除外),网络报考的考生领取通知书前须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主要内容为:1、个人素质综合测试;2、试镜。面试满分100分,保留后面两位小数不做四舍五入处理,无竞争性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则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需求每个岗位各1:5比例发放面试合格证,考生持面试合格证进入下一环节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公共科目笔试(如不足1:5比例的则考生全部进入笔试)。 (五)面试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报考者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公告。(时间地点详见于公告,不再电话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社会关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经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研究后再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游仙区监察局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游仙区监察局0816—2272718,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16-5037189。 十一、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予以公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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