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 周玲莉同志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6年4月11日至4月19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原则上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2327620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特此公示。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1日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九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6756_1.html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准考证号 |
拟聘用单位 |
拟聘用岗位 |
笔试总成绩 |
政策性加分 |
面试成绩 |
考试总成绩 |
1 |
周玲莉 |
女 |
大专 |
|
临床医学 |
1542615055810 |
宜宾市翠屏区安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内科医师 |
63.04 |
0 |
不面试 |
63.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