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长沙市慈善基金会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长沙市慈善基金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一经聘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办理“五险一金”。 三、招聘岗位职责 负责本会秘书处日常文秘工作和重大会议、活动的综合文字材料撰写工作。 四、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方式 岗位:综合文秘 人数:1人 条件: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慈善事业,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2、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办公应用软件的使用;学习能力和观察分析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政府公文写作;对时政、经济以及慈善事业发展有独到见解;有2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 方式:笔试、面试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4月15日 2、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入职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长沙市慈善基金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格连同近期同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明的扫描件发送到本会指定的电子邮箱。 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本会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核实,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到本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时间为4个小时,初定在2016年4月24日(星期日)进行,要求在计算机上操作。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面试:笔试结束后,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待定。 入职:面试合格者,由本会与其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开始缴纳“五险一金”;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岗位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5,达不到此比例,则不组织此岗位招考。 4、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 领取地点:长沙慈善会(基金会)秘书处综合部(长沙市国家档案馆二楼204室) 联系电话:0731-88665462,联系人:龚 莉 报名邮箱:181913093@qq.com 长沙市慈善基金会 2016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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