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核公告(二) |
内容 |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已于2016年3月3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18号),现将第二批面试考核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核安排 1.面试考核岗位及时间: (1)2016年4月21日下午12:30,影像医师(超声、核医学、放射)A16-119岗位面试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2)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影像技师(核医学、放射)A16-120岗位面试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3)2016年4月22日上午8:00,临床轮转A16-121岗位面试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4)2016年4月22日下午13:00,检验科A16-125岗位面试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5)2016年4月22日下午14:00,药剂科A16-124岗位面试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6)2016年4月23日上午8:00,护理A16-123岗位面试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7)2016年4月23日下午13:00,护理A16-122岗位面试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2.面试考核地点:无锡市钱荣路20号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培训基地(江原山庄)霞客厅会议室 (无锡火车站南广场乘83路公交车、无锡火车站北广场及无锡中央汽车站乘158路公交车到江原医院站下,回走50米即到研究所) 。 3. 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附后(附件一)。 二、面试考核程序 1.资格复审。请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日提前30分钟,持《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表》(附件二,下载打印并填写完整)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现场审核,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获奖证书及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各类材料、个人简历。2015年未就业的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能证明本人能力的各类材料、个人简历。以上材料复印件按顺序附在简历后并装订。 如面试审核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该应聘者面试考核资格。 2.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 3.参加单位组织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三、拟录用人选 面试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满分均为100分,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合格线均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60%,不满60分者不予录用。对笔试、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综合打分(分值权重分别占30%、40%、30%),根据综合成绩排序(60分以上为合格,不满60分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者列为拟录用人选。 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0-85508782、85514482-3722。请参加面试的考生速与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联系。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 2016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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