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覃显英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4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4月2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546102 监督电话:0772-6445519 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6年4月14日 附件: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详情请参考:http://www.lbrcw.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72984
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学历 |
学位 |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报考单位及职务 |
笔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小计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名次 |
考核结果 |
体检结果 |
备注 |
公共科目 |
能力测验 |
15122023118 |
覃显英 |
女 |
中共党员 |
壮 |
大学专科 |
无 |
兴宾区良塘乡中心卫生院 |
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三五经办点审核员 |
62.4 |
58.0 |
3 |
123.4 |
79.6 |
203 |
1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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