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泸州市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4名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古蔺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人员和其他有规定不得调<流>出本系统的人员),其中卫生系统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品行端庄,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勤政廉洁,吃苦耐劳;能够独立承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各项工作。 2.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工作年限及年龄截止日期计算至报名开始当天。 4.其他选调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月13日下午6:00止(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古蔺县政府办公大楼五楼)。 3.报名所需资料 (1)《古蔺县公开选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A4纸双面印制后如实填写)。 (2)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条件进行审查。 2.考试。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可进入考试环节。本次选调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人选按选调计划1:1等额确定,由相关单位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经考察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要求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或取消本岗位的选调。 4.调(流)动。经考察符合选调要求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流)动手续,其中试用期内人员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能按规定办理调(流)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选调程序由中共古蔺县纪委、古蔺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选调纪律,按照人事选调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选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选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报名表所填写有关情况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因选调者填写虚假信息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4.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7204166(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723322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 附件:古蔺县2012年10月公开选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2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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