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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于2016年4月12日16时结束。根据《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规定,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现将取消招聘岗位及核减招聘计划情况公告如下。取消岗位中已缴费应聘人员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缴费银行卡账户内。 根据鲁人社发〔2016〕12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因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未完成招聘任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再次组织公开招聘。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招聘信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4月20日 附: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取消岗位及核减计划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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