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泰安高新区街道管理中心面向高新区村/社区干部招聘片区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村、社区的管理,泰安高新区新区街道管理中心成立四个管理片区,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泰安高新区基层村、社区干部考察选用8名片区工作人员,具体条件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泰安高新区基层村、社区干部; 2、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熟悉基层工作,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品行端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年龄30岁以上、45岁以下,有累计5年以上在村、社区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泰安高新区新区街道管理中心107室(泰安高新区正阳门大街东首,华通集团对面社区服务中心)。 3、报名须知: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需持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在村、社区工作经历及同意应聘的证明,并加盖村(社区)及街道公章。报名者本人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准考证发放采取电话通知方式。 三、考试 按照报名情况,如报名人数大于40人,由招聘单位组织测试,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40人,则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1、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人员。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察成绩,考察组到被考察人员所在村(居)进行实地考察,并现场打分。 3、按照面试和考察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对确定的体检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及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工资2400元/月。由新区街道管理中心对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一般不低于3年,工资待遇不低于上年度泰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招聘期间的有关事项均采用电话通知方式,考生需保持报名联系电话畅通,对因电话不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538-8938229,0538-8938071 2016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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