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工作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校同意,学生事务管理处拟面向校内外以“事业编制”方式公开招聘心理素质教育中心科员一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心理素质教育宣传工作; 2.负责学生活动策划及实施工作; 3.负责学生个体、团体心理咨询工作; 4.负责学生排查指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及处理; 5.讲授心理素质教育必修课、选修课; 6.负责心理委员、班长团支书等学生骨干培训; 7.指导心理社团; 8.根据我校学生特点开展科学研究; 9.制定学年工作计划及总结上年度心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观念,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 2.中共党员; 3.统招应届博士研究生,具有临床心理学、医学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背景,其中本、硕、博均为心理学专业者优先; 4.热爱心理工作; 5.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 6.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处理能力; 7.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8.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可以独立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等相关课题研究; 9.身心健康。 三、招聘办法 应聘人员填写“岗位申请表”并附上个人详细简历及相关材料发送邮件到buptxlzx@126.com,经资格审查后,按相关程序办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 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6日 2. 联系电话:010-62281882; 3. 联系人:杜老师 人事处学生事务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岗位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