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满足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需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现委托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审判辅助人员12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工作地点在马鞍山市,其中:书记员11名、司法宣传文员1名。 岗位1:书记员(11名) 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司法系统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6.具有一定的语言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岗位2:司法宣传文员(1名)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司法系统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新闻、中文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6.具有一定的语言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具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司法宣传文员相同岗位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笔试成绩加5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将不被受理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二楼204号<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联系电话:0555-2366855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供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现场报名。同时,报名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一起)、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具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司法宣传文员相同岗位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全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一致。凡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即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开考比例:本次考试的开考比例为3:1,如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将取消、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由花山区人民法院对报名考生资格分别进行初审、复审。若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于2016年6月7日9:00后登录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6年6月16日-17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二楼204号<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面试均需使用。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书记员笔试以法律、时事政治知识等为主; 司法宣传文员笔试以公文写作、新闻宣传、基本法律知识等为主 2.试卷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6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通过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予以公告。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予以公告。 3.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招录计划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地点通过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予以公告。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共做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审判辅助拟聘用人选,在马鞍山人才网、 花山区人民政府网、花山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作为招聘人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照区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555-2366855(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55-2370218(花山法院监察室)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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