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负责,身体健康(需凭专业机构体检证明),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会熟练使用电脑,具有相应的岗位工作经历和专业者优先; (四)户籍所在地为南浔区,家住相关镇区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小微办)协管员3名;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菱湖镇分局:协管员2名;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练市镇分局、双林镇分局、和孚镇所、旧馆镇所、善琏镇所:协管员各1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按照招聘岗位所属乡镇1:2的比例,符合相关条件报满20人为止;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止; (三)报名地点: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南浔镇同心路269号,1号楼302室,联系人:王兆洋,联系电话:3019819); (四)提交《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1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1寸近期免冠彩色近照1张。 四、录用办法: 1、资格审查:由本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已报名者即时完成资格审查; 2、面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记分法进行打分; 3、计算机操作测试:①文字录入,②Windows的使用,③office操作,④Internet浏览器的简单使用和电子邮件收发; 4、面试与计算机操作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得分与计算机操作测试得分之和即为总成绩; 5、公示、聘用:经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待遇及其他 1、人员性质:编外合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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