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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莲都区人民检察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莲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30周岁以下,具有莲都户籍(以公告之日户籍地为准); 4、大专以上学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莲都区人民检察院311办公室(莲都区囿山路445号); 3、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逾期不再补报;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名咨询电话:2209912。 四、聘用 本次招聘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工资按照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附件:莲都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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