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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有江口县常住户口,且能自行解决食宿;年龄在25至35周岁,大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男性身高1米65以上,女身高1米58以上,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服从工作安排,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熟练电脑应用、有一定文字写作水平、具有照相或摄像技术基础以及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3、需符合社保部门规定的公益性岗位条件。 二、报名手续:有意者请携带本人申请、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免冠1寸照片2张到交警大队综合办公室报名(梵净山大道磨湾出口旁)。 三、工资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胜任者,签订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1600元(含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另外,根据其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兑现其绩效工资。 四、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6月25日止(拟按3:1择优录用)。 联系电话:6620249、6623795 联系人:雷警官 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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