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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调解员2名;文秘1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调解员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学士或以上学位,法学(B030101、A0301)或行政管理(B110301、A120401)专业; 2、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在职人员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二)文秘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学士或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B050101)、中国语言文学(A0501)或统计学(B071601、A0714); 2、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在职人员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佛山市工商局一楼,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9号,联系电话:83380228,联系人:樊女士。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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