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咸宁市招引硕士/博士研究生面试公告 |
内容 | 根据《咸宁市2016年“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咸组通〔2016〕19号)和“2016年咸宁市招引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公告”安排,现将面试环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 面试地点: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咸宁市横温路职教园内,3路公交终点站)。 二、面试人员 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专业水平测试等环节,由各用人单位研究呈报,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共37个岗位118名考生入围面试环节。入围面试岗位中,部分岗位因考生临时放弃等原因,实际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引人数未达到3:1比例,根据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入围面试环节。 (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有关事项 1.请各用人单位通知考生在面试前一天领取准考证,并集中组织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如有入围面试环节考生于6月24日(周五)12:00前放弃面试,并提供书面放弃说明,按照该岗位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生在6月29日7:15前到达考试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视为弃考,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3.在面试中,如因考生临时放弃等原因,导致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引人数不足3:1比例的,本岗位考生面试得分须达到本考场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得分平均分及以上,则可作为入围下一环节的有效成绩。 本公告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15-8126920。 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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