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9年眉山市纪委 、市监察委员会考调事业人员公告 |
内容 | 中共眉山市纪委 眉山市监察委员会2019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根据《关于重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有关规定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7〕75号)、《眉山市事业人员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办法》(眉人社发〔2018〕1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将面向眉山市市、县(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事业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5名、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3名、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2名。 二、考调范围、条件 眉山市市、县(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身份的八级及以下职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实绩突出,有志致力于纪检监察事业。 2.中共党员。 3.35周岁及以下。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优先。 5.法律、会计、财务、审计、经济、金融、计算机、中文、管理类专业,或具有2年相关工作经历(需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具有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盖章)。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履职必备的身体素质。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新录用事业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2019年9月30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要求:报名时可填报一个单位,最终由市纪委监委统筹考虑分配。若因本人所留手机关机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到位,自行承担责任。 3.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政中心主西7—7),联系电话:(028)38165310。 4.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 准确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 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①报名登记表(纸质及电子);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④编制证明(应体现是否全额拨款);⑤3张两寸免冠照片;⑥非法律、会计、财务、审计、经济、金融、计算机、中文、管理类专业,需提供具有2年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由具有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盖章。 (三)考评、考察及上挂考核 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笔试、面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后,差额进入上挂考核阶段,经过2个月上挂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实地考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举报。 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028)38168306 五、本公告由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028)38165310 2019年市纪委公开考调事业人员附件.doc 中共眉山市纪委 眉山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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