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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院决定调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的职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调整招聘职位计划 1. 招聘书记员职位调整为19名; 2. 招聘司法辅警10名。 二、招聘职位条件 1. 招聘书记员职位的资格条件继续按《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执行; 2. 招聘司法辅警职位资格条件: ⑴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11日及之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1日及之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⑵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75厘米及以上; ⑶ 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⑷部队退伍军人(报名时须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⑸ 符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报考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三、《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5日 附件: 职位表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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