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副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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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学校居住房管理的制度建设与组织实施工作;2、负责教师公寓、学生公寓(留学生公寓)及博士后公寓的总体规划、制度建设、调配计划及管理工作;3、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组织实施工作;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硕士(含)以上学位;行政管理人员需具有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副处级岗位工作的经历,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2、具有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奉献精神和协作精神,廉洁奉公;4、爱岗敬业,全职到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