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递补体检工作原则上于2016年8月15前完成,具体时间以主管部门通知时间为准。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2016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人员部分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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