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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人数 事业编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 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公益一类且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作风务实。 2.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园区>新录入人员需工作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符合公开选调的其他有关规定。 6.直系亲属及配偶不得有海外关系。 7.报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办理转任、调动工作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方法和步骤 1.公开报名。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公布选调公告,接受本人报名或组织推荐。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县委办行政科(行政中心B座611室)。联系人:彭东海,联系电话:6022224。 携带材料:近期个人2寸免冠彩照2张;《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选调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出面试通知。 3.组织面试。考试形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4.考察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决定拟选调人选,经县有关部门审定后,按规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附: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选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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