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河南工学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体育教师、学生专职辅导员以及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共计20名,详见附件一《河南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组织部、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处)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学术背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工学院(http://www.hait.edu.cn)和河南工学院人事处(http://rsc.hait.edu.cn/)网站发布。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网站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 8月15日上午8:00至2016年8月17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我校一个岗位。请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简历和《河南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信息表》(附件二)发送至河南工学院人事处电子邮箱:rsc@hai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2016合同制招聘+姓名+专业+应聘岗位”信息。相关材料填写要求为: (1)个人简历中要详细写明个人学习、工作经历; (2)《河南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信息表》须准确、如实填写,不得缺项。 3.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网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8月18日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1.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后续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个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国外毕业的必须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其中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体育教学岗位的须提供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其它体现个人专业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应聘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将于考试当日20:00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全部人员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的第二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人才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信函或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考察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公告招聘人员均为合同制人员,按照聘用合同制方式管理,不列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其个人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二)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学校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政策咨询与监督 (一)我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373—3691057。 联系人:郭老师,电子邮箱:rsc@hait.edu.cn。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河南工学院人事处。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合同制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取得应聘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监督电话:0373-3691063。 河南工学院 2016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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