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告 | ||||||||||||||||||||||||||||||||||||||||||||||||||||||||||||||||||||||
内容 | 根据《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总排名及体检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备注:笔试成绩第8名025号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考生如有疑问,请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于2016年11月4日前(上班时间),到市工商局420室查询。 联系电话:2332546。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人员 根据遴选名额,确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3名考生为体检对象,若考生放弃体检或未能通过体检,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标准和有关要求实施。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公布体检结论后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四)体检纪律 1.体检采取封闭式方式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 (五)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咨询电话:2332546监督电话:2343147。 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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