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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缺考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6年宜宾市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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