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四、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2.本次公开考调除笔试环节外,其余将电话通知进入各环节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四川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6723632(传真) 86723682 四川省财政厅2016年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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