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鹿城区环境监测站为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鹿城区本级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根据环境监测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编外)2名,负责环境监测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敬业精神。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做事踏实,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类专业(包括化学分析、工业分析);环境监测专业优先。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温州市区常住户口。 6、具有环境监测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日-12月6日(除双休日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鹿城区环保局(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七楼)706室。联系人:欧海岳,联系电话:88360018。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证件需原件并各备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具有环境监测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的,需提供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我局将根据报名人员条件和环境监测工作需要,通过笔试、面试择优聘用。曾在相关技术单位工作过、具有监测检测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待遇面议。 温州市鹿城区环境监测站 2013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