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税的法律知识:回迁房营业税需要缴纳吗?


    国家现在正在大力发展基建设施,所以会有很多的地方进行征地,如果进行征地的话了,国家会补偿回迁房来保障居民会有地方进行居住,那么回迁房营业税需要缴纳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房产税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回迁房营业税需要缴纳吗?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动迁居民建造的回迁楼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计税依据为销售同类不动产的市场价格。
    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按照契税政策规定,各种拆迁补偿费均应计入契税计税依据,包括房屋货币补偿和房屋实物补偿。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回迁方式进行动迁安置属于房屋原地实物补偿,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以补偿房屋开发成本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回迁安置用房,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房屋给回迁户,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依据税法规定,对回迁标准面积内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其开发的回迁房屋标准面积内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回迁房屋销售收入和成本;对超出回迁标准面积的部分,应按实际取得的收入确定销售收入,按回迁房屋超出面积部分实际发生的成本结转销售成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营业税方面。根据《关于旧城拆迁改造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1999〕295号)规定,对开发商根据当地政府的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旧城拆迁改造,以房产补偿给被拆迁户的,对补偿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不动产的个人,需缴纳营业税。即开发商将房产补偿给被拆迁户时,由开发商按规定缴交营业税。被拆迁户将房产进行出售时,由被拆迁户缴交营业税。
    2、契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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