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大全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单位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大全,希望大家喜欢!
    
    单位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大全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挖掘企业潜力,解决当地群工纠纷,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经甲方研究决定,对甲方承接的部分工程项目实行内部承包制度。现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就工程部分内部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内部承包内容:甲方将所承接的 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
    (1)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
    2、建设单位:__________
    3、设计单位:__________
    4、监理单位:_____
    (2)甲方承包合同概况:
    1、工程内容:__________
    2、合同工期:_____天
    3、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所做工程总量的60%,剩余40%到工程总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职能部门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内部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进行内部承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本工程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筹集;如需要垫资,也由乙方自行解决。
    (2)本工程因乙方自主经营,发生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内部承包工程范围:
    (1)乙方内部承包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施工范围一致;以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2)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如有增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书面形式具体明确。乙方不能因为承包工程范围变更而增加合同工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延长工期除外。
    承包管理:
    (一)施工管理:
    1、本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等,由乙方自行聘用、组织。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施工规范,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合同约定内容事项,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若有施工改动,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2、乙方必须遵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控制,进行相应的施工平面布置,搭设外防护架。
    3、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必须提前插入环境绿化工程施工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指定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相应部份临设或让出场地,乙方应积极配合,并配合保护好环境绿化工程的施工成品。
    4、乙方不得违返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如发生质量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二)财务管理:
    1、工程款管理:
    所有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账户后,再由乙方指定的授权委托财会人员到甲方处签字拨付。工程款只能用于本工程所需,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视为违约。
    2、工程材料管理:
    工程材料(主材和辅材等)的采购、运输、入库、存放、领用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并每月盘点,作好登记,用报表形式交甲方备案,确保工程成本的真实性。
    3、工资成本管理:
    乙方以及项目部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的工资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治安费等由乙方自行办理,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并计入工程成本费用。
    (四)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聘用。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员现场管理,确保必须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乙方确保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 备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安全标志、警示标牌等,确保施工人员、过往行人、周边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4、乙方不得违反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五)文明施工管理: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及相关职能部门相关的文明施工规定、规范进行施工。
    (六)经营管理:
    1、乙方内部承包工程的经营管理由乙方全面负责,即乙方对承包项目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全部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经济等法律责任。
    2、如乙方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甲方原则上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如乙方发生违规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纠正或解除本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出施工场地,乙方无条件配合。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全体员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不得到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及施工现场聚众闹事;否则每发生一次,赔偿甲方名誉损失壹万元。乙方对聚众闹事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全权承担。
    承包工程款的支付:
    (二)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和甲方办理财会结算,乙方必须保证人工费和材料费的按时(实)支付,因乙方没有履行自身责任不按时(实)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工程质量:
    (一)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二)分部分项验收必须是乙方自检合格,才能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和质监单位报验。
    (三)工程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质监、地勘、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对工程整体施工质量进行竣工检查、验收、评定,施工质量必须评定为合格以上。
    (四)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各项专项验收(规划、防雷、电梯、环保、消防等)工作。
    (五)乙方在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不论大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工程工期:
    (一)工期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期为准。
    (二)乙方不能以停水、停电、下雨等因素拖延工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延长工期除外。
    十、工程移交: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提出
    需整改的项目已整改完毕,经检查整改的项目已合格和未发现新的施工质量问题后方可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乙方完成的工程内容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交付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交付前工程的照管成品保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
    (一)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承诺依照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给建设单位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5日内组织保修。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指派他人维修,产生的费用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违约责任:
    (一)乙方收到建设单位开工通知后三天内未开工和未出示开工报告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并赔偿延误工期的损失,按合同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同时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
    (二)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自行承担返修经济损失,并负责逾期工
    程竣工验收交付的经济损失赔偿给甲方(按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余款计算)。
    (三)因乙方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不能胜任本工程继续施工和不能满足施工进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先退场,再办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结算。结算已施工的工程量时,乙方只收取定额基价直接费,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乙方的其它权利、义务按照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执行。
    (二)甲乙双方约定,因本工程项目产生的一切对外债权由乙方享有,对外所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清偿。
    (三)乙方必须保证人工工资的按时(实)支付到位。
    (五)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都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是合同组成部分,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电话: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大全2
    合同编号: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 .形象改造及电器等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1.4. 承包范围:
    1.5. 工程期限:年月日交付使用.
    1.6.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服从签定的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1.1. 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3.1.2. 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1.3. 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
    3.1.4. 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3.1.5. 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3.1.6.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两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1.7.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3.1.8.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3.1.9. 按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异议;
    3.1.10.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有权对进度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3.2. 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2.1. 必须以甲方利益和名誉为重,任何时候均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利益或名誉的行
    1.5.1. 工期满足甲方的要求
    3.2.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业主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
    3.2.3. 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要求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3.2.4. 管理和维护甲方提供的生活、生产设施、材料等,保证其完好,若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恢复或全额赔偿;
    3.2.5. 乙方必须严格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及设计图纸、交底记录、设计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施工,达到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
    3.2.6. 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用于施工的所有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3.2.7. 做到文明施工,对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消防设施,保障公众安全等提供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乙方未履行本款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8. 维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剩余材料并运至指定地点;
    3.2.9. 甲方人员和业主代表均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各种行为或隐患进行口头或书面指正,乙方不得拒绝执行;
    3.2.10. 乙方负责业主所供材料的领用。
    3.2.11. 乙方负责办理开工报告、材料报验、隐蔽工程、工程中间交接、联络单、签证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做好日常资料收集、整理、编制工作,按业主、监理和甲方要求装订成册,不少于三份,甲方审核,费用乙方自理。
    3.3.12.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预算报表,必须附业主核签过的签证和工程形象进度照片,不得虚报;
    3.2.12. 乙方负责提供施工用工机具设备与辅材。
    3.2.13. 乙方负责乙方所属施工人员差旅费用;
    3.2.14. 乙方负责为所属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条 承包价款的确定
    4.1.承包价款以甲方与业主结算审计后确定的费用为计价基础;但不含甲供材或甲定乙购材料主材价。甲方收取乙方除甲供材、甲定乙购主材价以外的总价5%管理费。
    4.2.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发票。
    4.3.乙方可以代甲方向建设单位提供发票或向甲方提供有效票据抵充相应工程款。
    第五条 承包价款支付与结算
    5.1. 甲方以现有进度预算报表(必须附业主和监理核签过的签证和工程形象进度照片)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5.2. 承包价款的支付:正常情况下,按月进度报量,甲方根据业主和监理核实的工程量及业主支付的进度款,按进度预算报表定额直接费的70%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5.3. 工程交工时,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总和达到合同价款的70%;待工程审计定案后,甲方以审定价款为基础,扣除前期付款,累计支付乙方费用总和达到合同价款的90%。
    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5.1. 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业主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5.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5.3. 工程质量按业主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5.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5.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6.1. 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6.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6.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6.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6.5. 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7.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7.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7.4. 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上岗证》或操作许可证上岗作业,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或人员管理、综合服务等达不到规范或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可提出口头通知或整改通知书,乙方按通知限期纠正,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将以双倍价格进行处罚。
    8.2. 因乙方在施工中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工程变更通知单及甲方要求等造成质量事故,其工料损失皆由乙方承担。
    8.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8.4. 乙方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8.5. 乙方因违反业主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人身伤亡事故,按业主规定进行处罚,结算时扣除。
    8.6. 乙方因施工质量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按业主规定进行处罚,结算时扣除。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9.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并结算完毕失效。
    9.3.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协议签订地点:安庆
    协议签订时间:
    单位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大全3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3)总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
    单位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大全4
    甲方:____________
    施工队: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在地方建设一座钢架结构厂房,建筑总面积为乙方主动要求帮助搭建,依照《合同法》、《建筑法》甲方同意将该工程项目按包工包料的方式将0.000以上部分的工程总体承包给乙方,乙方应按《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安排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及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达成本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1、厂房0.000以上H型钢立柱、屋架、大小桁条、水平支撑、垂直支撑、天沟、天沟架。
    2、屋面彩瓦、挡风彩瓦的制作及安装。
    3、屋面落水斗、落水管的制作及安装。
    二、工程材料要求
    1、所有立柱、人字型屋架均采用350㎜宽度H型型钢制作,所有的附件要求制作及安装。
    2、屋面大桁条为1462.5,厚2.4㎜。
    3、对接板及底板厚15-16㎜。
    4、底脚螺栓为22元钢。
    5、屋顶彩板为76#0.476㎜彩镀板。
    6、吊筋螺栓为14元钢。
    7、接水槽为2㎜厚镀锌白铁皮。
    8、厂房立柱房高度为8m。
    9、窗采用铝合金,门采用消声卷门。
    三、工程造价
    工程承包单价为345元/㎡,工程总价为990345元,合计341550元,如有增加工程,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
    四、工程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操作及施工,以确保建筑物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保修期
    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40%,即(¥136620元)支付给乙方作为施工进场预付款;待主人字工程建完后,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即(¥102465元)一次性付足给乙方作为施工进度款。余款在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
    七、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须按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乙方必须按进保质、保量的将工程交付给甲方使用,并在保修期内无条件的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违约责任及协议争议的
    1、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2、在工程施工和完工后,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天灾不在保质范围内。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给予解决,如协商不下,可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施工队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大全5
    甲方:
    乙方: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为了实行有效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和项目承包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实行企业目标管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造价:
    第四条 承包范围:按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执行。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工程款支付等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工期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工期。
    第七条 工程质量要求:
    1、质量目标: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本工程施工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相关的标准、技术规程等施工。
    3、如果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另在原有上缴公司管理费的基础上再上浮0。5个百分点。
    4、本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其刻录光盘,上交公司备案。
    第八条 施工管理
    1、乙方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不得兼职,并在公司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确有需要调整,必须先经公司同意。
    2、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如果不能满足施工现场工作的需要,从而导致建设单位要求公司增派管理人员的,公司则根据增派人员情况,在原有管理费收取基础上向乙方增加收取0。5%—1%的管理费,增派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其它各种规章制度,按时向公司报送月报等资料,及时参加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的有关文件进行施工,遵纪守法,认真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5、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管理与施工技术服务指导。
    6、项目部在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无权对社会保险费等属于甲方权益的费用向建设单位作出放弃或让步决定。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重伤2‰以下,轻伤8‰以下。
    2、要积极配合各有关单位及公司的日常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妥善进行处理。接到的书面整改通知,应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公司安全科。对主管部门的整改通知,经公司安全科复查后再回复。如因乙方处理不力,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按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如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者,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4、如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另在原有上缴公司管理费的基础上再上浮0。5个百分点。
    5、另签安全生产责任书(附后)。
    第十条 劳务管理
    1、工程所涉及到劳务分包的必须和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在公司备案。禁止和无主体资格的个人签订协议。
    2、项目部组织自有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的,必须提供为其所招用的工人办理劳务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手续。
    3、乙方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如果出现农民工因工资闹事等突发事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预付给农民工,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农民工每到公司机关聚众闹事讨要工资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到政府部门聚众闹事讨要工资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1、为加强公司对资金的统一管理,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应当转入公司指定的账户,乙方原则上不得与建设单位发生任何形式的工程款的收付。工程款到账后,公司在扣除税金及管理费后将及时将剩余工程款拨付乙方。
    2、乙方应当负责催收工程款并办理工程结算,并应根据合同造价或结算金额,实行包干,自负盈亏,并承担由该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设立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并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并提供相应票据。
    4、为搞好公司成本核算,加强公司企业所得税管理,乙方应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在购买主材、地材等材料时,积极主动收集材料发票(发票必须是税务机关印制的正规发票,能够通过税务机关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并将收集到的材料发票在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时交到公司财务部。
    5、乙方应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供不少于应拨付工程款20%的劳务发票,具体开据时间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另行通知。
    6、凡在市区内施工的项目,均由公司开具建筑业发票(为避免经济纠纷,原则上不再开具收据),营业税、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统一管理。
    7、在外地施工的项目,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营业税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回公司注册地缴纳,并在纳税后及时将完税凭证和发票记账联交回公司。外出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有效期限180天)的,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请提前15日交回公司财务部,以便重新办理。逾期未交回的,由此造成公司被税务机关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印章管理
    1、公司发放到项目部的印章,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印章管理办法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印章授权内容以外的事务。否则,将按照公司的规定给予处理。
    2、由公司盖章担保的材料采购、租赁合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到公司投诉事宜,公司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对公司的诉讼,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应向公司支付诉讼标的额20%的信誉损失赔偿。
    第十三条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管理费:公司计取工程总造价 %的管理费。
    2、乙方负责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办理手续的各种费用,包括施工中的各种检测、验收费用。
    第十四条 工程回访、保修
    1、工程保修的内容、时间、保修金额均按照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作好质量回访,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保修期间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或建设单位告知乙方,乙方不及时维修的,甲方有权先垫资维修,扣除乙方相应的保修金,并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 乙方负责处理施工中的重大事务,如:农民工工资纠纷、工程款的办理、公司约定其必须参加的会议等,均不得委托他人,否则,公司一律不予认可,并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一切财务手续结清后本协议自行废止。
    第十七条 其它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备注:承包人和我公司之间完全是一种独立的承包关系。即在施工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内部承包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外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今后凡遇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对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承包人承担。)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