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大学附属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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