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2、面试 (1)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职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招聘计划在四人以上(含四人)的可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招聘人1:2的比例,分职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如有并列现象,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16年9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进入面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人社局一楼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