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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消防支队是实行兵役制的公安现役部队,是全市火灾预防扑救和抢险救援的主力军,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文职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身体健康,精通普通话和四川话,理解能力强。 (三)年龄在18岁至30岁,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广播、计算机专业予以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 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支队将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具体待遇以签订用工合同为准。 四、其他要求 1、请有意向者于2016年9月9日之前将个人简历和报名表交到广元市消防支队政治处五楼办公室(利州东路三段),或发电子简历到23466995@qq.com .联系电话:0839-3371811。 2、招聘前对聘用人员首先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3、招聘考试后,进行用工培训,并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和保密协议。 附件:广元市公安消防支队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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