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提交材料: ⑴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⑵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⑶提供目前在职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且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证明,见附件3。 4、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数。 5、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60元;并于2016年9月29日至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18: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在报名表上签订本人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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