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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由县招考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凤冈县人民政府网通知。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拟进入面试人选须持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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