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聊城市冠县村庄法律顾问招聘简章 |
内容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律全覆盖,实施“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程的意见》(聊发〔2015〕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整合法律人才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形成“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经县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和聊城市司法局批准,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面向全县公开聘用一批村庄法律顾问,筹建冠县法律工作者人才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计划 为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聘用一批村庄法律顾问,本次计划聘用100人。 三、聘用条件 (一)具有冠县常住户口或在冠县辖区内长期居住或工作;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村庄法律顾问事业,有较高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五)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一定法律教育,掌握一定法律知识,具有一定工作能力; (六)无机关事业编制的社会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离退休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七)有政法工作经验、农村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村庄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1、为村庄“两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2、为村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 3、为村庄调委会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化解矛盾纠纷; 4、帮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村民向县法律援助中心介绍案件; 5、每周至少到负责的村庄服务1次; 6、其他村庄法律顾问应承担的职责。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 9月2日— 2016年9月15日 报名地点:县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红旗北路109号,冠县县委院内门岗北侧)。 六、应上交的报名材料 (一)《冠县村庄法律顾问报名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二寸免冠照片2张; (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应学历证明材料; 《冠县村庄法律顾问报名表》可在《冠县长安网》(网址http://www.gxzfzzw.cn/)和《冠县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gx.lcsfj.gov.cn/)上下载,用A4纸打印。 七、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县综治办和县司法局抽调人员组成审核小组,针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冠县长安网》(网址http://www.gxzfzzw.cn/)和《冠县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gx.lcsfj.gov.cn/)公布审查结果,以及以后笔试、面试、公示等信息。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日常法律基础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问答形式进行评价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业务培训。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聘用合同。根据面试情况、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被聘用的法律顾问与村庄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每名法律顾问至少要与5个村庄签订合同书,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待遇。1.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参照正式村庄法律顾问费标准发放顾问费;2.试用期结束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村庄法律顾问费每年每村3000元。法律顾问费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兑现。 本公告信息解释权归冠县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赵燕 宋军 联系电话:0635-5235373 13563595058 冠县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备考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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