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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县招考办发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要求,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合招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于笔试后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务川》)、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信息。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务川》)、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综合应用能力150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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