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湖北理工学院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
内容 | 为认真做好2016年湖北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鄂人社函〔2016〕150号),现制定2016年湖北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或综合能力);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专业水平笔试加结构化面试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其中: (一)专业水平笔试,占面试总成绩的60%。 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主要考查内容为会计的基础知识、计算分析和实务操作。 (二)结构化面试试题,占面试总成绩的40%。 l.公共试题2道,主要测查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 2.专业试题3道,主要测查考生掌握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3.结构化面试试题答题时间均按每题5分钟掌握。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湖北理工学院组织。根据考生情况,共设1个小组进行。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7人。 (二)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兼记时员),1名核分员。监督员由湖北理工学院在学校纪委委员中选派;记分员、核分员由学校抽选在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 (三)确定面试考生 面试考生确定后,由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从业资格证、相关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通知合格考生参加面试,并做好有关通知记录。 四、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必须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8:20之前进入考场,未按时到场者,按弃权处理,进入考场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记时员开始记时; (四)答题时间为5分钟,答题到3分钟时记时员应提醒考生,到5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9时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结束。 面试地点:湖北理工学院教学楼J1(带监控)。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hbp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714-6354262(人事处) 0714-6366863(计财处) 监督举报电话: 0714-6351904(纪委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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