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事项 (一)报名、考试过程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学校人事处陈老师:0595-22902302。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试讲)及体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及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22900162、22119493。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主要通过黎明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lmu.cn/)向社会发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黎明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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