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2016年文职人员招录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录文职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和人数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计划招录50名文职人员,其中男性35名,女性15名,从事各类警务辅助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三)温州地区户籍,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文秘、传媒、财会、计算机应用、软件工程等专业或持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总成绩加5分,人力资源管理、平面设计、艺术类、外语等专业或持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总成绩加3分。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3日至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1.鹿城区公安分局文职管理中心,地址:大简巷97号401室; 联系人:吴警官,电话:88200515。 2.鹿城区公安分局黄龙派出所,地址:黄龙住宅区映翠5栋对面; 联系人: 卢先生,电话:88752271。 3.鹿城区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地址:学院东路与汤家桥北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 赵警官,电话:88376694。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认证证明(所有证明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单寸彩照3张。有技能等级证书的,一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或现场填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9月28日起,报名者可到鹿城公安门户网站(www.lcga.cn)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及有关考试信息。 四、招录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面试 根据报考人数和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面对面交流询问等方式,评估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将在鹿城公安门户网站(www.lcga.cn)予以公布。报名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统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且不再递补。 (五)公示、录用 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经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文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待遇执行,同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 六、其他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笔试、面试未通过人员仍可参加分局协辅警招录选拔。 (四)录用人员住宿自行解决。 (五)本公告由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文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2016年9月12日 附件1 2016年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文职招聘政策问答 附件2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文职招录报名表(待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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