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办法。 2、考试。考试的具体方式、内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根据岗位报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4、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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