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遵义市人力资源网、遵义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民政局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核后,再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聘用单位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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