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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于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06室,联系电话:0827-5269672)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将按规定在参与了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巴中市2016年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暨首次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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