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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六盘水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6年9月19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6年9月19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六盘水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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