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40岁以下指197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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