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甘洛县司法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劳动合同的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临时工现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二、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甘洛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2016年凉山州甘洛县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