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其他证明本人资格和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验证后退还本人),以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3张。 2.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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