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填写《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提取个人人事档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各事业单位的引进人才,占本单位事业编制,需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不低于三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6年下半年遂宁市安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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