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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1、笔试合格分划定 ①综合管理类(a类)的笔试合格分:以实际参加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为合格分,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②综合管理类(b类)的笔试合格分:以实际参加综合管理类(b类)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为合格分,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确定面试对象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人员为笔试总成绩÷2×30%+量化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大学生“村官”的量化考核办法由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3、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面试时间:11月12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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