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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需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性别要求。辅导员岗位中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需要,分别招聘男性辅导员3名、女性辅导员3名。 5.到岗时间。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具备2017年2月28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具备2017年8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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