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考察。用人单位采取查阅本人档案、约见本人谈话或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报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备案。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3.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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